行程概要:
3
: 达维镇标间
: 含晚餐
: 大本营
: 含早晚餐
: 无
: 含早
1.住宿:一晚标间民宿(单住需补房差)、一晚大本营
2.小交通:成都到四姑娘山镇交通
3.餐食:按行程所列餐饮。
4.向导:当地高山向导
5.装备:冰爪、头灯、登山杖,睡袋等基础装备,头盔、安全带、atc等技术路段装备
[特别赠送]
1.赠送80万业户外保险。
装备使用如下(使用需要归还,遗失和损坏均需要赔偿:
一只登山杖,一双冰爪,一双雪套,一个头灯,一个睡袋,一个安全带,一个atc,一个上升器,一个头盔,四把主锁。
1.大交通费用
2.行程外额外服务
3.个人消费
4.爬山路餐费用
国内游活动凡是报名付款后,要退出活动的,按照下列标准向俱乐部支付业务损失费:
根据《全国统一旅游电子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并于2022年7月1号起执行,其中在第十五条明确了对必要费用扣除统一标准:
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内提出解除合同如下:
1.行程开始前7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%;
2.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的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%;
3.行程开始当日,按照旅游费用总额60%。
4.行程开始后,仅退还未产生的门票。
5.因下雨、临时加班、生病、航班延误无法参加活动的,定金全损,不予退还;
6.因不可抗力因素:严重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社会异常事件等,无法参加活动的,已付定金全额退还;
7.因地方临时性政策造成的行程中断、延期和停止的,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损失,行程以外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8.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俱乐部的实际损失,旅行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俱乐部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;
9.活动中需临时更改活动行程需所有队员签署《活动行程更改协议书》,方可更改行程;
10.活动开始后(第2日起),临时退团需告知活动领队,并签署《活动行程解除协议书》,方可离团;如未签署《活动行程解除协议书》离团,其所有人身安全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自行承担。
11.集合当日付清活动全款,并签署旅行合同及户外相关告知书,活动开始后(第1日起)因个人原因退出的,不退反费用,且在离团下撤途中产生的所有费用(驮马、骑马、向导、车辆、食宿等等)均需自理。